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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0年(上半年)安师众创空间入驻项目考核的通知
2020-10-09 10:15  

为了规范管理安师众创空间的创业项目,扶持优秀创业项目更快成长,特对已入驻安师众创空间创业项目开展2020年(上半年)工作考核。请各创业项目负责人做好考核前的相关材料准备工作。具体考核工作安排如下:

一、考核流程

1.材料准备及提交时间:2020年10月6日至13日17:00时

2.现场展示答辩时间:2020年10月14日15:00时—18:00时(安师众创咖啡厅,如有变动,另行通知)

3.考核结果统计:2020年10月15日至17日

4.结果公示时间:2020年10月18日至20日

5.结果反馈及处理时间:2020年10月22日前

二、考核要求

考核采取100分制,分别从分别从书面材料(占60%)、产品或服务展示及现场答辩(占40%)两个方面进行考核。具体内容见相关附件。

三、考核所需提交的材料

填报相关表格,并根据要求提供考核相应的支撑材料。(所有支撑材料需提交电子材料(部分成果PDF扫描件)与复印件,并准备好原件随时等待查验)

考核所需提交的纸质材料请于2020年10月13日之前提交到明园校区1-538众创空间管理办公室。所有内容以压缩文件形式提供电子文档,命名“项目名称+2020上考核资料”发邮箱cyxyhqb@163.com。众创空间管理办公室将对项目提供的材料进行保密。

四、考核结果

1.评估考核结果分优秀、合格与不合格三种。考核60分以上为合格,低于60分为不合格。考核优秀的项目要求得分在85(含)以上且原则上不超过入驻创业项目总量的10%。

2.入驻创业项目在创业业绩评估考核中,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,视为考核不合格。

(1)创业团队入驻后,未按要求在园区内开展工作,项目开展处于停顿状态,致使团队工位经常处于空闲状态者;

(2)未能按时向众创空间管理办公室上报相关材料,或所报材料内容不真实者;

(3)创业项目出现重大安全事故者;

(4)主要负责人违犯法律或校纪校规受到留校察看以上处分者;

(5)超出业务规定范围,从事与申报经营内容无关的商业活动;

(6)擅自更换团队负责人者;

(7)因安全、卫生问题,受到三次以上警告者;

3.依据考核结果,对年度评估考核优秀的创业项目,作为重点服务对象;

4.创业项目被评为不合格的,责令其缩减工位或退出众创空间。

特别提醒:

未能按时向众创空间管理办公室提交相关材料、参加产品展示及答辩环节的项目视为主动放弃次年入驻机会,众创空间管理办公室将在2020年10月30日前清理其相应工位。

安师众创空间管理办公室

2020年10月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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